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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婚育可防乳癌

作者:佚名    来源:网络收集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年11月19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乳腺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,有关研究表明,除遗传、内分泌、放射线等因素是乳腺癌的危险发病因素外,婚育方式也与它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未婚未育意大利医学研究人员早就发现,修女与其他妇女的乳腺癌发生率之比约为5∶1。美国也在全国癌症调查材料中阐明,乳腺癌发病率最高的是未婚妇女,其次为寡妇。生育孩子者比未曾生育者较少死于乳腺癌,因为怀孕能促进乳腺细胞发育为成熟的健康细胞,从而减少了癌细胞生成的危险。
高龄婚育35岁以上生育的妇女,患乳腺癌的危险比30岁前首次生育者高得多,首次生育年龄越晚,患乳腺癌的危险性越大。终身未哺乳研究表明,20岁左右的年轻母亲,坚持用母乳喂养婴儿6个月以上者,患乳腺癌的危险性降低一半。调查还发现,乳腺癌好发于左乳。专家分析认为,这是由于母亲们以右乳哺乳的机会较多。由于乳汁与乳腺管内因代谢脱落的上皮细胞等可通过哺乳排出,未哺或少哺乳者,这些物质不易排出,积累下来后可形成有害物质,刺激引起乳腺癌。
多次人工流产多次人工流产的妇女患乳腺癌症的危险性增加50%。怀孕后,妇女体内雌激素水平提高,乳腺导管与腺泡发育旺盛,乳房膨胀;人工流产导致怀孕突然中断,雌激素水平骤降,乳腺停止生长,腺泡相应萎缩。这种显著的逆生理状态改变,容易造成乳腺淤滞,进而诱发乳腺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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