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族的历史
作者:佚名 来源:网络收集 更新时间:2007年11月19日
土族先民可追逆到古代的吐谷浑。吐谷浑原为辽东徒河(今辽宁锦州)鲜卑族慕容部的一支。西晋永嘉末年(312-313年),吐谷浑率部西迁至甘肃南部和青海东南部地区,并建立吐谷浑国。传至伏连筹之子夸吕(535-591年在位)自号可汗。唐高宗龙朔三年(663年)吐谷浑国被吐蕃破灭后,大部降附吐蕃,部分东迁,部分留居湟水流域。土族先人李赏哥被宋朝封为鄯善王。
元代时,土族首领分别被元朝授以官职,令其统辖土族地区,通过土官管辖土族人民。当时的土族的社会经济,仍以畜牧业为主,兼营农业。
元未明初,青海土族被称为“土人”。此时史书所记载的“土人”,已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了。经济也有较大的发展,由畜牧业转向以农业为主。在政治上,各地土族首领也陆续归附明朝。明朝廷对率部归附的土官分别封为土司,父子世袭,不编户籍,不给薪俸。在土族地区有十六家土司。
清代,在土族地区沿袭明代土司制,清朝对归附土族土司,就其原职授为土司,但对土司的权力有一定的限制,采取各种措施,削弱土司的实力。
民国以后,1929年青海建省。1930年设互助县、民和县。1931年土族制度地区的土司被正式废除。百姓、土地一律归政府管理,土官的地位虽与百姓一样,但土官与喇嘛、寺院的联系,直至1949年依然如故。1938年,国民政府在土族地区实行保甲制,十户一甲,十甲一保,五保一乡,分别设甲长、保长、乡长。
新中国成立后,此地区发生了深刻变化。1954年,成立互助土族自治县,首府驻地威远镇。1986年,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,首府驻地上川口镇;同年,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,首府驻地桥头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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