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乡族的历史
作者:佚名 来源:网络收集 更新时间:2007年11月19日
早在元末明初,这一地区就是元、明政府实行屯田之地。屯民(实为土民)向千户、百户等土官交纳贡赋,承担差役。明洪武初期,设河州卫,中期,河州地区实行里甲制度;嘉靖五年(1526年),东乡地区设有九里。清初承袭明制,东乡仍分为九里:黑水里、梨子里、麻失里、哈喇里、结合里、女帖里(信帖里)、刺麻里、鸦儿里、打柴里(王全臣撰《河州志》),东乡族即在里甲制的统辖之下。
清代以来,河州沿边地区有土司十九族,他们在其辖区有政治、经济和司法大权。东乡何土司辖区仅有今百合乡的何阎家、东岭乡的何家及河家沟、春台乡的上下何家等地。康熙末年,开始实行改土归流,至民国初年完成。凡不属土司管辖的地方,实行里甲制。
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改里甲制为会社制,东乡分为二十四会,每会有四五百户,每百户左右组成一“社”,属会管辖。每会设练总一人,会长三四人,其任务是稽查盗贼,巡视地方,但不许经营钱粮赋税。清中叶改练总为乡约,取消会社,社设保正,由社民共举,任期一年。乡约鱼肉东乡族人民,民不堪其苦。民国十九年(1930年)废除会社制,改行保甲制。东乡地区约有四十三保,每保百户左右。保设保长,每十户设甲长一人。东乡族人民又处于保甲制的统治之下。
1950年,在东乡地区设立县一级东乡自治区,1954年改为东乡族自治区,1955年改为东乡族自治县。1981年在临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小积石山东麓,与保安族、撒拉族联合建立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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